年初以来,市司法局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市法制建设上下功夫,为我市振兴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精心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北票样板,维护社会和谐,巩固我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室建设成果。解答法律咨询643次,调解矛盾纠纷518件,调解成功508件,成功率达98.07%,争取小事化解不出村(社区),大事化解不出镇(街道)。
持续做好全民普法,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各部门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突出做好宪法宣传,抓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发放《宪法》《民法典》《公证法》等法律书籍、资料5000余份,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举办法律讲堂10余场。
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受理民事案件252件,刑事指定辩护45件,为务工人员讨薪37件,为当事人挽回各类损失370余万元;解答法律咨询69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5件,入企宣传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律师一季度代理案件(非法律援助)74件;与村(社区)对接担任法律顾问54家;公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更加便民利民,共办理公证524件,为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1万余元,上门服务30余次,为企业服务3件。
深入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统筹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抓好各项创新措施的落实;针对企业在经营发展、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及需求,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为经济开发区企业员工及群众提供法律问题的解答和维权指引,设立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不断为经济开发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