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市治超办文件要求,市运输管理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源头治超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源头企业(“百吨王”货运企业、装载源头企业、运输目的地企业)进行排查、约谈,签订《规范货物装载运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落实具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实施源头监管。
截至目前,已对1家“百吨王”货运企业、12家装载源头企业、10家运输目的地企业进行了排查、约谈。
运管部门采取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积极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32人次、稽查车辆144车次、检查车辆343台次,查处非法违规营运车辆27台,其中危货3台、普货2台、客车3台、私家车2台、出租车17台,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