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市司法局着力扮好“五种角色”,提高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成效。
当好“宣传员”。结合宪法日、综治宣传月、春节、元旦、中秋等重要节点,组织普法志愿者及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刑释人员进行逐一走访,传达相关政策、宣传法律知识。
当好“调处员”。针对刑释人员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或重新犯罪,将各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员纳入安置帮教小组,紧紧围绕其生活、就业等环境,反复排查可能影响刑释人员改造的客观因素,加强与刑释人员相关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当好“辅导员”。针对部分刑释人员自卑自贱自暴自弃的现象,一方面,安排年龄相仿工作人员与他们聊家常、谈打算,通过积极的关注、倾听,消除抵触情绪,建立良好的辅导关系;另一方面,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沙盘互动”、团队辅导、心理咨询,有效缓解他们的负面情绪,以阳光心态面对社会、融入社会。
当好“服务员”。主动协调人社、税务、民政等部门,努力帮助刑释人员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着力优化刑释人员就业、创业环境。
当好“管教员”。针对因拆迁等原因导致的刑释人员人户分离、不在户籍地居住且动态信息无法获知、掌握不清等问题,建立与公安部门联系协作机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比对核查,确保准确追踪、跟进其实际落脚地点和实时动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