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市解放思想、统一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医疗保障局迅速行动,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常规事项“不见面办理”,确保“办事方便”落到实处。
该局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对53项办理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标准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优化办事指南;对转院流程进行优化,参保患者在我市指定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后,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实现内部业务互通,及时为转院患者进行系统备案登记,参保患者不需要再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在定点医院即可转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