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全市农村违建拆除整改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我市农村违建拆除工作自5月11日起,进入实施拆除阶段。
据了解,此次拆违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3月10日至5月10日,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自5月11日至11月30日,为实施拆除阶段;第三阶段自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验收阶段。
此次拆违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拆除国、省、县、乡、村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彻底拆除影响村容村貌、占用城乡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拆除村屯内宅基地以外的违法建筑;彻底拆除影响消防安全、医疗救护、交通出行的违法建筑;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彻底将2019年度全市范围内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78处违法违规建筑、2019年新发生的被法院裁定由当地政府负责拆除的36处违法违规建筑拆除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