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多措并举,全力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取得显著成效。截至5月末,以市政府、市政府部门、乡镇等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开庭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12件,“应出尽出”案件出庭率为100%,“有案必出”案件出庭率为100%。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其列入法治建设岗位目标考核。会同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座谈会,传达解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情况,研究部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市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先后有4人次出庭应诉。
完善制度,规范推进。制定印发了《北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和政策解读。该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适用范围、主体责任、部门职责和遵循的原则,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第一责任人责任,理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使行政机关负责人知道应诉责任、如何应诉和不应诉后果等,实现行政应诉有章可循、依规运行。
加强协调,推进落实。市司法局加强日常提醒,各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后,提前3日将案件基本情况、开庭时间、负责人姓名、职务报市司法局备案,市司法局采用电话、协调函等形式提醒该单位负责人出庭。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及时掌握市政府所属部门、乡镇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定期对出庭情况进行通报。
通过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推动领导干部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取得了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付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