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贾树元,副主任路和平、李玉泉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大庆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克忠,市法院院长刘雪松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纪学习教育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书面学习了辽宁省河道治理条例;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当选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建议名单。
记者 王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