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监罚告〔2023〕175号
北票市祥和矿业有限公司等62家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等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一案,已经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北票市祥和矿业有限公司等62家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上一直未报年报,也未从事经营活动。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辽宁执法监管平台和北票新闻网上公告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后,上述当事人至今未提供相关材料及经营情况说明,属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空壳”企业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认定的成立3年以上一直未报年报的“空壳”企业。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空壳”企业名单、现场笔录、税务机关证明等证据材料在卷佐证。
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公告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后,上述当事人至今未提供相关材料及经营情况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吊销北票市祥和矿业有限公司等62家公司营业执照。附:拟被吊销营业执照62家公司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58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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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