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吗?
答:没有,以最后一份为主。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老王老两口既设立了公证遗嘱,又在临终前设立了自书遗嘱。作为最后一份遗嘱,老王老两口遗产的分配应以最终立下的自书遗嘱为准,故小儿子应分得一半遗产。
83.父债一定子还吗?
答:如果放弃继承遗产,就不用偿还。
俗话说父债子偿,但法律上却未必如此。
本示例中,小王已明确放弃继承老王的遗产,故无需对老王欠付小明的20万元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小王未放弃遗产继承,若20万元的借款金额超过了小王继承老王遗产的实际价值,那么对于超过的部分,小王可以不用偿还。
84.近亲属在同一事故中死亡,遗产如何继承?
答:以一定规则来明确各死亡人的死亡先后顺序,来判断遗产如何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为解决这一困境,法律上需要以一定规则来明确各死亡人的死亡先后顺序,从而确定相互之间的继承关系。
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若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本示例中,老王夫妇与其子小明彼此之间存在继承关系,小明除了在车祸中一起死亡的父母外已无其他继承人,故推定小明先死亡; 老王夫妇二人辈分相同,推定他们同时死亡且彼此间不发生继承关系,由他们各自的法定继承人分别继承,即老王的遗产由他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弟弟继承;李某的遗产由她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妹妹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