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一杯啤酒查不出来”“天太热了,不想戴头盔”“这个路口没有监控,开过去无所谓”“交警都下班了,没人抓违章”……凡此种种,均是当今社会存于某些驾驶人员的侥幸心理,其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交警在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时,最常见的现象往往是抱有侥幸心理的明知故犯。
《围炉夜话》中有句话,“世虽有侥幸之事,断不可存侥幸之心”。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私家车大量涌现,在延伸人们出行半径、见证幸福生活变迁的同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加,这其中很多交通违法行为甚至交通事故都源于驾驶人员的侥幸心理。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一些驾驶人员铤而走险,有的虽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但也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侥幸都“无所谓”,有时“悲剧”就在身边分分秒秒的猝不及防中发生,面对这些因侥幸心理而造成的“悲剧”,当事者声泪俱下、顿足捶胸、追悔莫及,特别是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交通事故的残骸再现了交通事故的残酷,成为驾驶人员心中无法逝去的阴霾,给双方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是值得我们吸取的。
生命经不起意外,安全经不起侥幸。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因侥幸心理驱使而造成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有时是无法挽回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的现场,也许能为我们每个驾驶者敲响警钟。如果你放任自己的侥幸心理,也许就是不幸的开端,这样的例子自是不用凡举。为什么总是有人抱有这种心理,其实质是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缺乏自觉之行,这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更带坏了社会风气,成为和谐社会、文明交通的不和谐音符。基于此,驾驶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风险的存在,有何影响,切勿盲目自信,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他人,都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行动准绳,切实从心理筑起交通安全的坚固防线,远离侥幸心理,真正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推动者、捍卫者。
江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