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大庆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台吉街道金北社区、凉水河乡及凉水河村实地检查,认真查看了人民调解室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情况及人民调解案件卷宗档案管理情况,并听取了市司法局负责人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者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调解已成为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成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检查组要求,要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认知和贯彻力度;要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调解队伍;要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业调委会组建工作;要确保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工作保障水平。同时,要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民调解工作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王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