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以雷霆万钧之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在“打虎”“拍蝇”“猎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下,一些“蛀虫”纷纷被打回原形,得到应有惩治。这其中不乏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的典型案例,他们有为特定关系人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拨付款、经商、干部升迁、说情抹案等方面提供了所谓的“帮助”,在其权利的荫护下,双方如愿以偿。殊不知,正是在这场他们看似人不知、鬼不觉的交易中,最终因见不得阳光的蝇营狗苟之事,把一些党员干部送上了不归路。
厘清“帮忙”的此疆彼界。身处社会之中,大家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本无可厚非。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面对不同的人群,务必懂得什么样的忙该帮、什么样的忙不该帮。对方找你帮忙的目的何在?个人认为,凡有利于维护政府公信力、社会公平公正和为民解困的忙必须帮,这也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凡违背原则、法纪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忙决不能帮。
坚守“帮忙”的应有底线。党员干部在认清“帮忙”实质的前提下,要持之以恒坚守好“帮忙”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法纪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面对社会上光怪陆离的诱惑,务必做到规范用权、审慎用权,把权力用在民之所想、民之所需等方面,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这才是真帮忙,坚决拒绝私利驱使下的“帮忙”。 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良好口碑。
高悬“帮忙”的纪法利剑。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直是我党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从严治党的基本方略。尽管有的“帮忙”的违纪违法行为竭力披上“合法”外衣,但遮挡不住他们骨子里丑恶的目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纪法的利剑高悬,无处不在。奉劝那些在“帮忙”幌子下的违纪违法者放弃幻想和侥幸心理,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江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