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以续期吗?
答:自动续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谓自动续期是指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起续期申请,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延长。
27.居住权可以实现以房养老吗?
答:获得居住权,有权住在这个住宅中。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通常是无偿设立的,但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允许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
28.房屋被抵押后对承租人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之前的优先级更高。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房屋出租之后成立的抵押权不影响原来的租赁关系,先设立的租赁权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