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物权
15.房屋没有登记可以取得所有权吗?
答:正常情况下要去登记才能获得所有权。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然,并不是任何情形下取得房屋所有权都需要办理登记。
其一,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的,那么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房屋所有权就发生变动。
其二,继承房屋的,自继承开始时,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三,合法建造房屋的,自建成时取得所有权,不需要去办理登记;而拆除房屋的,则自拆除行为完毕后房屋所有权消灭。
16.买房办理预告登记有什么用?
答:为保障实现物权,防止对方反悔,但之后要在九十日内正式申请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7.汽车买卖一定要办理登记吗?
答:最好去登记,为防止不知情的第三人拿去抵押。
汽车属于典型的动产,因此在汽车买卖关系中卖方将汽车交付给买方时,买方就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225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的动产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没有经过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尽管汽车等特殊动产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买方就可以取得所有权,但不登记存在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故小明仍然应当主张去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