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好心办坏事该承担责任吗?
答:救助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救助人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即使不小心导致受助人受伤,救助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彻底免除了人们做好事的后顾 之忧。
13.欠债可以不还钱吗?
答:三年的诉讼时效,三年内要去讨债,之后重新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如果三年内没有一次去讨债,那么欠债人就可以不还钱了。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所谓诉讼时效,就是指债权人必须要积极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那么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就有权不履行债务。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效果,也就是重新起算3年的诉讼时效。
但是如果诉讼时效届满以后,小明主动提出要偿还小王3万元的借款,那么小明事后不能反悔,小王又可以找小明要钱了。
14.未成年时遭遇性侵,成年后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答:成年后,三年内可以起诉并要求赔偿。
在《民法典》实施以前,受害人起诉侵权人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191条规定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故小红在18周岁到21周岁这3年期间都可以起诉老王主张损害赔偿。
与此同时,如果诉讼时效出现中止、中断情形,其年满21周岁以后仍可以继续向性侵者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例如,小红在20周岁时对性侵害者主张过权利,那么就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小红针对性侵者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将会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