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证处受理了一件支付宝账户余额的继承公证,这是《民法典》颁布以来,我市首次办理数字财产公证。
当事人因丈夫不幸去世,在提取其丈夫支付宝余额时需要人脸识别,导致她无法提现。当事人联系了支付宝客服,被告知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于是,她来到市公证处求助。公证员在确认账户信息并核实了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情况后,受理了该公证,并出具了继承支付宝余额的继承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按照这个界定,我们日常使用的支付宝、游戏币、知识付费账号、社交媒体账号、购物券等数字财产均被包含其中。公证员建议账户持有人及时通过订立遗嘱或留存相关凭条、对账单、资产证明等形式将账户和财产情况提前进行说明和安排。以便未雨绸缪,既可便利家人顺利办理继承公证,顺利取出钱款,亦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李娜 丁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