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5家液化气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及价格公示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充装超期钢瓶现象,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在检验有效期内,充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压力表和电子秤均在检定有郊期内。
针对检查中5家液化气个别单位均未设立价格公示栏,个别企业存在相关计量规章制度不健全及计量器具台账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整改动态跟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全市液化气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计量法制意识,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记者 程广月